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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许可

时间:2008-3-31 16:50:43 |   浏览:

  

项目名称:医师资格许可

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二、申报条件:持有规定学历的在职专业人员

三、申报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4、6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

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6、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

人员,还需提交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

2、市卫生局受理初审后送省卫生厅审核(不合格不受

理);
  3、报考人员按收费标准缴费;
  4、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5、考试合格后收缴证费、发放医师资格证。

五、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文件规定

七、收费项目:医师资格考试

八、收费标准: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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