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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许可
时间:2008-3-31 16:48:30 | 浏览:
一、项目名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许可 二、审批依据: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42号令); 2、《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5〕430号); 3、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5〕421号)。 三、申报条件: 1、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2、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4、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四、申报材料: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4、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聘任书及复印件; 5、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名单以及相关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文件。 五、办理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核;4、批准。 六、承诺时限:即办件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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