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安县卫生系统手足口病(EV71感染)
防治工作方案
一、背景
手足口病是肠道病毒(柯萨奇A16型、埃可病毒或肠道病毒71)感染引起的以出疹发热为主要特征的急性传染病。该病可在多年龄组人群引起感染,但常在5岁以下婴幼儿中造成暴发流行,临床表现主要以手、足、臀、口腔粘膜等部位斑丘疹和发热为特征,部分患者可合并心肌炎、脑炎、脑膜炎、迟缓性麻痹等,严重者可引起死亡。为控制疫情蔓延,降低发病率,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尤其是儿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和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控制手足口病疫情的蔓延,大幅度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死亡率。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正确分析判断疫情形势,将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及时调整到当前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保障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卫生局成立防治手足口病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松竹
副组长:王 芳 陈 雨 向 红 王文超
成 员:徐 曙 张凤岐 张志龙 郑孝智
陈孝辉
下设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小组、医疗救治专家小组、卫生监督小组、宣传培训小组。
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小组
组 长:徐 曙
副组长:许卫年
成 员:徐全友 汪夕武 叶春龙 夏 荣
程晓玮 冯青松 李学伟 吴海燕
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
组 长:王文超
副组长:周守柱 胡永忠
成 员:徐基伟 闾万旗 梅 梅 范 进
汪夕芝 李 宁 杨自兵
卫生监督小组
组 长:张凤岐
副组长:张建斌 邱 峰
成 员:李 静 周正林 李 梅
王明龙 李 菁
宣传培训小组:负责宣传报道和技术培训。
组 长:郑孝智
成 员:汪夕武 胡永忠 陈孝辉
四、技术措施
(一)预防控制
1、严格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发现手足口病病人后,定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要实行日报、零报制度,日报、零报数据以当日网络报告为依据,规范报告程序,统一报告时间、数据。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首例病例报告、集中发病疫情、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疫情的三间分布和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
3、疫情处理。根据疫情信息,查清病人的详细居住地址、居住学校,将病家及其四邻和密切接触者家庭以及村庄、单位、居民区作为处理重点,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1)对病人实行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对于传染源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交叉感染;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由乡镇、村、社区防保人员对出院患儿及其接触者,开展追踪随访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2)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对托幼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晨、午检制度,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 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以保护易感儿童。
4、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蚊蝇,具体消毒方法见附件1-1。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二)医疗救治
1、为防止误诊误治和延误治疗,对手足口病实行定点收治,县人民医院为手足口病定点收治医院,负责收治全县一般临床表现病例,重症病人及时送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县医院应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相关技术和物资的储备,最大限度地收治辖区内的手足口病病例。其他医疗机构要负责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要建立健全项目齐全的门诊日志,发现符合临床表现的患儿,做好登记后应立即送往县医院,不得截留病人。
2、县医院要按照卫生部下发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及《安徽省手足口病(EV71感染)诊疗处置意见(第二版)》,积极救治病人。要不断总结交流诊治经验,提高临床救治水平,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同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作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感染性疾病科管理,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项目齐全的门诊日志,各医院的出入院登记必须详细、认真填写,必须要有详细的家庭地址、就读学校班级、家长姓名和电话,以利于开展流调和传染源追踪。
(三)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知识水平。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四)业务培训。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流调、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医生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断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三是开展对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培训,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防病水平。
(五)卫生监督。加强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餐饮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格原料采购,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无凉菜间的餐饮单位不得制作凉菜,对发生手足口病(EV71感染)的重点地区,严禁出售凉菜。严格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保证洗刷消毒设施正常运转,确保餐具等公共用具的消毒效果。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制水工艺制水,加强饮水消毒,确保出厂水和末梢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单位要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同时加强饮水包括桶装水的监测。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的监管,严禁截留可疑病例。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各级各单位要保证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
(二)人员保障。将各类技术人员充实到手足口病防治的一线,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
(三)物资保障。做好消毒、杀虫及医疗救治器械、用品的储备和供应。县医院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医院,要配备配足救治必须的病床和麻醉机、心电监护仪等设备,充实医务人员,保障信息畅通和行动迅速。
(四)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履行职责到位,对未尽责任,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视情节给予有关单位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直至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相关处理。
附件1-1:
预防手足口病(EV71感染)常用消毒方法
1、灭蚊蝇:可用5%氯氰菊酯(奋斗呐)、2.5%溴氰菊酯或其他杀虫剂,按说明书使用。
2、饮用水:用1-3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优氯净等作用30分钟。
3、垃圾:用10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作用120分钟。
4、生活用具、书籍、玩具、交通工具:用5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或用0.3%过氧乙酸作用60分钟,或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30分钟。
5、食、饮具:用25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作用30分钟。
6、生活污水:用5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作用120分钟。
7、人畜粪便:可采用高温堆肥等方式无害化处理;也可用生石灰以1:1的比例与其搅拌均匀消毒。
8、盛放排泄物的容器:用5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作用120分钟。
9、患者衣、被单:煮沸20分钟或用5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
10、厕所或其他污染地面、墙:用5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消毒。用量200毫升/平方米;旱厕也可用生石灰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