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局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股室,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召开的融入“大滁城”建设创建文明县城动员大会精神,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就卫生系统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牢固树立优化环境意识。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集中一段时间对卫生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在较短的时间内,从根本上改变“脏、乱、差”面貌,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为促进卫生系统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创建范围
1、局机关及县政府划定的责任区。
2、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责任区。
三、创建目标
文明创建活动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1日为突击整治阶段,实现的目标是卫生局机关、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以及所辖责任区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卫生环境有根本改观。
第二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为巩固提高阶段,实现如下目标:
一是实现每天一小扫,周末一大扫,全天保洁。
二是卫生死角有专人清扫,无“脏、乱、差”现象,无纸屑,单位墙壁及所辖责任区无“牛皮癣”。
三是办公区域有示意图板,办公室有标牌,办公室内外环境整洁,院内绿化、美化,公厕干净卫生,有条件的单位应改旱厕为水冲式厕所。
四、督查考评
要建立完善文明创建督查考评机制。在文明创建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对创建工作每周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建立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推动文明创建活动有效进行。
局机关将组织人员,对创建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同时组织考核。对工作认真、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文明创建活动的领导,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张松竹局长担任组长,张建军、王芳、陈雨、向红担任副组长,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各单位也要成立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文明创建活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把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文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报:县委、县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