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系统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县政府决定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根据《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来政办〔2008〕35号)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卫生系统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题,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形成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为推动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卫生系统推进政务公开、院务公开等基本情况及成效;卫生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和医疗卫生单位办事公开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卫生系统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情况;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及运用情况;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内容、查询途径及监督保障措施。
三、活动安排
县卫生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卫生系统政务公开宣传月期间的总体活动。各单位负责组织推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宣传活动。
(一)局统筹安排组织开展的宣传活动
1、宣传卫生系统政务公开的意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内容。
2、召开卫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3、各单位参加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广场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宣传活动。要积极组织参加县委、县政府开展的有关广场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条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开展公开评议活动、理论研讨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政务公开宣传。
(三)各单位开展突出单位特色的宣传活动
各医疗单位要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维护患者权益十项承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等开展宣传;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合管中心、妇幼保健站等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并结合单位特点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宣传月的组织工作。
四、实施步骤
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各单位在明确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做好活动的策划和准备,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6月11日至6月20日)。集中推进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形成高潮。
第三阶段为反馈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对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中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并做好反馈和跟踪落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2、统筹安排,务求实效。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切实把政务公开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与构建惩防体系相结合,与开展形象测评、纠正单位和行业不正之风相结合起来,与推行承诺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努力创出工作特色,不断推进政务公开迈向规范化、制度化。
3、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扎实、有序地组织好宣传活动。要克服形式主义,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宣传,加强卫生系统与群众互动,不搞脱离群众需求的单方面公开。
4、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月活动的总结,为今后工作积累经验。各单位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可及时与局办公室联系。
电话(传真):0550—561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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